管护员职责

发布时间:2023-05-19浏览次数:66

1、坚守岗位,每月巡山不少于25天;

2、对管护区内的采伐和人工更新造林进行监督检查;

3、发现盗伐滥伐、偷拉盗运、毁林开垦、乱占林地、林区违章用火、火灾隐患、猎杀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,坚决制止,并及时上报;

4、发现森林火警、火灾和森林病虫害,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上报;

5、封育区发现牲畜践踏,及时采取措施;

6、保证管护区内的标志牌、围栏、宣传牌及防火器材等设施设备的完好无损;

7、确保管护所内的设施、设备财产及人身安全;

8、完成管护所所长安排的其它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