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根据《森林防火条例》负责森林防火规划、计划的编制及贯彻实施,拟定森林防火扑救预案和各项防火措施,并监督执行。
2、负责森林防火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及有关政策的宣传,做好森林防火资料、数据的搜集、整理上报、立卷归档。
3、保证防火期通讯联络畅通,督促检查管护所、站的森林防火工作;
4、负责森林防火通讯、瞭望、运输、扑火等器材的管理、使用、维护、保养及工作人员的培训、监督、考核和日常管理。
5、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森林火灾、调查森林火灾案件,负责森林火灾的调查统计和火警、火灾的报告;
6、负责扑救森林火灾的后勤保障工作。